工委、管委会各机构,亦庄控股、亦庄国投:
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
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部署,聚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四区一阵地”定位,坚持“四个面向”,汇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高精尖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高地,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以首都发展为统领,落实市委市政府当好“四个先锋”、打造“四个高地”要求,坚定实施高质量发展聚变提升战略,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相互促进,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三城一区”主平台,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技术创新示范区,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典范区,有力支撑首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发展目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双轮驱动、互促共进,推动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硬核创新型企业,汇聚优质创新发展要素,打造一流创新产业生态,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到2027年,经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27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维持在8%以上,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性、带动性、支撑性充分彰显,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成为北京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
二、强化原始创新布局
(一)实施产业强基行动,布局“白菜心”工程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实施“白菜心”工程,聚力攻关核心技术,补齐产业短板弱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重大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和先进工艺创新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规模化,填补国内空白领域。经认定,对“白菜心”工程项目给予研发投入最高50%的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为5000万元;对产业发展带动效应特别突出的“白菜心”工程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1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信息技术产业局、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局、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
(二)实施科创接力行动,配套支持科技创新专项。围绕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布局,鼓励企业申请国家、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对申请成功的单位给予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配套奖励,支持打造具有技术竞争优势的创新成果,增强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且符合经开区发展方向的,经认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1:1资金配套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宣传文化部、信息技术产业局、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局、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
(三)实施主导产业强链行动,布局揭榜挂帅项目。围绕经开区产业链供应链提升需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等主导产业,布局支持一批揭榜挂帅项目,通过政府搭台、链主企业出题、创新主体答题、产业链验证方式,引导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强化市场导向的创新资源精准对接,推动产业链整体突破提升。对“揭榜挂帅”成功的单位,根据“里程碑”节点予以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高于榜单规定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宣传文化部、信息技术产业局、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局、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
(四)实施未来产业瞭望行动,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聚焦商业航天、量子通信、具身智能、脑机接口、自动驾驶、6G通信、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领域实施瞭望行动,挖掘遴选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早期创新项目。探索设立概念验证基金,优先以“赛马”方式,支持对早期创新项目进行原理验证、原型制备与可行性测试、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评估技术可行性与商业化潜力,助力科创成果跨越“死亡之谷”。经认定,对入围的创新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信息技术产业局、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局、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
三、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五)实施创新成果奖励计划,强化科技产业创新激励。支持建设完善科技创新重大基础设施,争取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落地,对创新平台、成果等予以资金奖励,吸引各类创新资源在经开区集聚。对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批的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领航级智能工厂、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等称号,对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六)实施创新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构建多层次创新梯队。分层分类培育壮大高能级创新主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格局。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对有效期满再次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支持专精特新典型示范,对获批或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30万元支持;对获批的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对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晋级享受差额奖励。(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七)实施研发投入激励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强度。持续引导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10%的企业,按照高出部分梯次给予支持。当年度研发费用增长介于10%至15%(含)之间时,按照高出部分的5%进行支持;若增长在15%至20%(含)之间,支持比例提升至10%;若增长超过20%,支持比例为15%。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八)实施科技服务业跃升计划,构建一体化科技服务体系。围绕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引进培育一批优质科技服务业机构,汇聚优质科技服务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全链条发展、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支持围绕制造业发展,加快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积极引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科技咨询、金融赋能、产业融通等科技服务,强化产业化能力支撑。支持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展概念验证、中试孵化、转移交易、孵化加速、应用示范企业孵化、技术推广、知识产权等服务,强化创新成果落地保障。支持引进一批学会、协会、产业联盟组织,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在经开区集聚,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四、聚集创新发展要素
(九)实施中小企业“春笋”行动,强化空间载体支持。鼓励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各类产业载体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分层次予以空间载体支持,配套提供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赋能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符合经开区产业方向、创新能力强、发展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数少于100人以及超过100人(含100人)的,经认定,按照最高1.5元/平方米/天,总面积分别不超过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长连续3年支持;租金低于1.5元/平方米/天或承租面积少于最高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单价和承租面积计算。(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实施科技孵化器创建行动,提升科创企业孵化能力。打造高质量孵化器,加快建设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领航级孵化器,积极引导科技孵化企业向专业化、精准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贯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园区为孵化器进行空间建设支持,积极孵化科技型企业。对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年最高累计3000万元运营支持。鼓励孵化器提升专业孵化能力,积极申报国家、市级孵化器。建立孵化器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000万,对运营成效显著的一批孵化器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一)实施创新沃土培育行动,建设高质量产业园区。聚焦提升产业园区承载能力与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推动创建一批承载能力强、集聚效应好、运营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产业园区。支持园区引进培育创新型企业,提高孵化培育、会议会展、财税咨询等服务能力,提供服务优质、配套完善的产业空间,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承载能力。建立产业园区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园区产业承载能力、招商引资服务能力、创新生态构建能力、营商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园区授予“营商环境示范园区”“招商先锋园区”等称号。支持产业园区链接全市资源,加强人才服务,对经管委会认定的产业园区,园区运营单位为园区内企业免费开通跨区域通勤班车的,每家每年给予运营成本50%,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二)实施亦城人才引育行动,打造全球创新人才集聚高地。以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先导,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持续壮大人才队伍。创新实施举荐认定和自主认定人才,支持重点用人主体自主开展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识别和挖掘技术极客,提供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政策保障,实施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吸引高精尖人才汇聚。支持产业人才在经开区创新创业,强化租赁空间、风险资本、孵化加速等创新创业支持,降低初创企业成本。支持大学生在经开区就业,给予应届毕业生“求职7日免费住宿—实习3月免费短租—就业3年优惠长租”的阶梯式安居支持。重点围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产教融合基地,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培养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应用人才。(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局、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三)实施金融增效行动,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资金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国家和市级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早期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设立20亿元科技创新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引导基金、千亿股权、万亿债权多层级融资支持体系,培育专注科技创新的耐心资本,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引导银行强化科技创新信贷支持,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发“专精特新贷”产品,实施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支持商业航天、新能源货车等领域专精特新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险种。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推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责任单位:财政国资局、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商务金融局)
五、完善科技创新生态
(十四)实施产学研协同行动,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发挥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产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牵头建设产业联合实验室,强化企业和科研院所协同联动,畅通科研成果产业化落地渠道,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与三大科学城、其他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产业园区等合作,鼓励以“联合创新中心”模式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支持跨区域建设运营产业园区、融合创新平台等,推动创新人才交流、创新资源流动和科技项目合作,深化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五)实施知识产权护航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建设专业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强化知识产权咨询、维权预警等专业服务。设立专利预审“绿色通道”,助力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布局,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高价值、强竞争力的专利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持续保障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六)实施标准引领行动,构建完善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支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支持开展标准化工作,推动构建完善标准体系。支持围绕经开区产业布局,研究制定一批产业亟需标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以及未来产业领域标准突破。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标准培训宣贯、推广应用等活动。落实首都标准化战略,支持各单位创制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对获得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商务金融局、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七)实施平台赋能行动,强化共性支撑能力。鼓励各类平台加强产业共性技术源头供给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对支撑经开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平台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建设一批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等中试平台,鼓励发展一批专业化产业支撑平台,重点支持建设生物医药CRO/CDMO平台、商业航天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机器人通用控制平台、芯片测试验证平台等关键亟需平台。支持企业创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对成功获批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购买专业技术服务,根据不同产业类别,给予产业专项创新服务券支持;对享受首都科技创新券的企业,按创新券使用额度给予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宣传文化部、信息技术产业局、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局、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十八)实施全域场景开放行动,强化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支持以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为依托的应用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等新技术、新产品在经开区全域应用,重点建设全域人工智能之城、自动驾驶城市级试验平台以及全景赋能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生态集群,带动一批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应用场景落地。引导企业开展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示范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关键软件首版次、集成电路首流片、信创首方案等落地应用,形成产业示范效应。加快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科技创新产品拓宽应用市场、拓展应用场景,助力科创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宣传文化部、信息技术产业局、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局、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
六、深化开放协同创新
(十九)实施区域创新协同计划,打造创新共同体。强化京津冀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分工,围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提升融合发展水平。围绕亦庄新城建设,强化与大兴、通州产业协同,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支持跨区域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创新平台等,共绘科技创新发展蓝图。加强与其他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产业园区等合作,构建区域创新合作网络,推动创新人才交流、创新资源流动和科技项目合作,深化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推动统一大市场构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二十)实施国际创新合作计划,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双轮驱动,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积极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加大国际一流创新机构和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在全球智力密集地区设立离岸创新中心。支持举办全球性大会、论坛、赛事、展会等活动,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交流平台。支持建设企业出海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技术、产品和服务出海贸易。鼓励区内企业参与国际性展览展会活动,加强国际品牌宣传,提升“亦庄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商务金融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经开区工委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完善部门分工合作与常态对接机制,加大对重大科技事项组织统筹,协调推进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保证政策落地落实,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二)完善评价制度。加强政策实施评估,建立创新政策协调审查机制,动态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将评价结果作为科技创新政策延续、修订、完善或废止的重要依据,加快建立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反馈修复机制。
(三)加强创新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做好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和企业,培育宣传企业家精神和具有亦庄特色的创新文化,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八、附则
(一)本意见适用于在亦庄新城范围内依法经营的各类主体,无近三年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同时符合经开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二、三、四、七条款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北京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三)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相应政策兑现周期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度未兑现但符合本意见支持条件的兑现事项纳入2025年度兑现范围;超出兑现周期的事项按照接续文件执行兑现工作。施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的,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京技管〔2024〕12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3〕32号)同时废止。
(四)本意见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科技和产业促进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