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本区老旧农业机械装备淘汰更新,优化农业机械结构,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装备,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4〕50号)要求,制定《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由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印发的《大兴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同步废止。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赵硕、刘佳玟,联系电话:010-81298705、010-81298539)
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