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北京市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本次资助试点主要围绕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五)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
已获得中央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申报企业按照《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材料清单》(附件1)相关要求,提交《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东城园管委会,无需向多个主管部门重复申报。
(二)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主管部门对照《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材料清单》(附件1),认真审核申报人条件及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形成《申报函》及《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汇总表》(附件3)。
(三)区委组织部择优推荐
区委组织部对照材料,综合考虑各申报企业及留学人员情况,按程序择优推荐至北京市。
(四)北京市组织评审
北京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评选。
四、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2月14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区委组织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张勉 59260100-607
电子邮箱:dcygwhdqgzc@bjdch.gov.cn
附件:
东城园管委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