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科委 时间:2022-06-15 17:06
一、支持政策
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30%。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昌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不含跨区税源登记)注册且实际收取承租企业房租。
(2)属于国家、北京市认定和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众创空间,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海外人才创业园以及我区认定和备案的科技型孵化载体。
(3)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企业落实2022年房租优惠措施并实际落实到位。
(4)配合政府部门和属地镇街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申报市级补贴需租赁非国有房屋开展创业孵化服务。
(6)近一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承租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昌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不含跨区税源登记)注册且实际承租孵化器空间开展经营活动。
(2)疫情期间配合所在孵化载体、政府部门和属地镇街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提供材料中须对房屋用途和面积予以明确,经审核无法认定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2)申报材料须真实合法。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交易、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坚决追回财政补贴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补贴标准
1.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孵化器采取免收、退还、免费延长合同租期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减免2022年内房租的,给予孵化器资金补贴支持。
2.核算基数为承租企业所获得的减免房租合计,且仅根据原始协议及减免证明材料标明的承租场所房租金额核算支持金额,不包括申报单位给予承租企业的停车位、餐厅、物业等费用减免,不涉及税金。
3.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非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房屋产权方营业执照(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产权性质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主体2022年租金优惠正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孵化器发布的租金优惠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主体提供孵化器租金减免补贴信息表(附件1)。
4.承租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情况表(附件2),营业执照、房租发票、2022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付款凭证;原始租房合同及原始租房合同补充协议等;房租优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优惠双方协议)。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承租企业公章。
5.承租方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复印件,中型企业和无法提供查询结果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其他能够证明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材料(加盖承租方公章)。
6.申报纸质材料按上述要求,顺序编制页码并制作目录,封面及骑缝处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二份。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1.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6月27日止。
2.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超前路9号院2号楼一楼1108室。
3.咨询电话:
区科委:周万峰 80113345、13910949985
科技园区管委会:王贺伟80115286
生命园管委会:李艺15510191812
未来城管委会:孙宇涵80789809
附件1孵化器补贴信息表.doc
附件2承租企业信息表.doc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