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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3-09-01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营商合作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北京市智能制造发展,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打造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现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须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2022年度产值达到1亿元(含)以上。


2.申报的工厂或车间所在地在北京,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


3.申报的工厂、车间所生产的主导产品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有技术先进性与良好市场前景,并采用行业先进工艺,不属于《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22年版)》。


4.申报的工厂应满足《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附件1),车间应满足《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附件2),经济效益、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质量管控等各项指标均处于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


(2)申报主体近三年(不含申报年)连续亏损的(申报主体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除外);


(3)近三年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申请。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区企业申报,企业按申报要求(附件3)编制和提报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区级推荐。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文推荐。


评审公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受理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核查、会议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对于拟认定为北京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名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请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2: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1份),连同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4)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3461618,13810054829


材料报送联系人:杜老师,18612219529、18514282337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2层222室


附件:1.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


          2.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


          3.2023年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4.2023年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汇总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1: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docx

附件:2: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docx

附件:3:2023年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申报书.docx

附件:4:2023年北京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