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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丰台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丰台区 发布时间:2022-09-14

                                                                                        日期:2022-09-14 10:55              来源: 区科信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京政办发〔201921号)《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数字消费创新引领专项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北京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丰台区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数字消费创新引领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消费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2年丰台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设集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展示、推介以及交流于一体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利用先进的技术展示丰富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融入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智能家居、智慧政务、便民服务、社区安全等重要民生内容,支持消费者多方面协同参与,普及信息消费知识技能,增强信息消费体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丰台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

2.申报主体需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运营能力及宣传推广计划。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运营条件

1.项目应在20229月以前完成建设与运营。

2.可申报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可根据项目规模分别申报综合型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或特色型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3.体验中心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能够充分利用商圈的人流量。体验中心面积满足展品展示、影视展示、产品体验、培训服务等需求,满足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范要求,具备应急能力。

4.体验中心应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全面覆盖免费WIFI4G/5G网络,充分利用5GIPv6、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

5.体验中心应具有展品完整、体验模式先进、具备技术创新性等特点,能在展示过程中演示应用场景和应用条件,能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的消费模式,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消费技能普及和培训活动。建设初期,运用各项信息技术改造的教育、健康、餐饮、休闲、娱乐、电竞、商超零售、品牌旗舰店等店铺占比不低于30%,建设完成后,提供交互式体验的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不低于80%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主体于202292018:00前,将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夕,陈红

联系电话:010-8365635218901113389

电子邮箱:ftkxjqyk@mail.bjft.gov.cn

附件:2022年丰台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书

2022年北京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

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编制


一、基本信息

(一)申报主体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其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总资产(万元)


信用等级


上年营收(万元)


上年利润

(万元)


申报主体简介

1. 基本情况(不超过300字)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

2. 核心能力(不超过500字)

在技术创新、行业深耕、应用实施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基本信息

申报类别

(限选1个)

综合型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特色型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中心名称


运营面积


营业时间

开业时间:              

每周    营业,营业时间:     -      

中心地址及区位环境说明


消费者来源

线上:(列出引流平台及方式)

线下:(社区居民周边办公区商圈客流

其他)

中心投资

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万元

计划再投资        万元,于           月完成投资。

中心简述

简单描述中心整体情况(500字以内)

真实性

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单位公章: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GB_2312。)


二、中心总体情况  

整体介绍中心情况,包括申报主体为建设运营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成立的组织架构,建立并通过认证的国际国内管理制度,针对中心运营设立的相关管理办法等,以及中心所处的区域位置对促进中心运营的优势,中心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的优势,特别是在网络全面覆盖,包括4G/5G、宽带、免费WIFI等以及是否为智能设备提供无障碍化环境、是否为信息消费适老化提供解决方案等。

三、中心数字化应用领先性

描述中心在技术应用与创新、信息系统与平台、智能产品应用、融媒体应用方面的领先性。

四、消费体验领先性

包括详细介绍中心可供消费者体验的智能产品类别及数量,特别介绍可实现交互式体验的产品情况与种类、数量,以及更新的周期;介绍中心接待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体验的模式、消费者可在中心实现的线上线下全流程、全场景信息互通包括支付、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领先性。报告中心线上线下每月平均客流量。

五、区域示范引领优势

介绍中心在产业经济促进中的示范引领优势,包括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企业数量、合作服务机构数量,赋能中小企业的具体举措与人才储备情况,通过中心运营实现的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产业引领优势。介绍中心通过区域优势实践企业社会责任,通过组织活动、培训、主题展示、应急科普等形式为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情况。

六、相关附件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中心商业运营证照、技术及相关标准认证合规证书(复印件)等。

包括中心整体外立面照片2张,彩色打印件(或6寸照片),中心内部重点产品服务照片4张,彩色打印件(或6寸照片)。


附件1:2022年度丰台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

附件1:2022年度丰台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