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科委 日期:2022-06-23 16:36
各孵化器、众创空间: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落实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有力支持科技型孵化器以及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结合大兴区实际情况,现向各孵化器、众创空间征集减免补贴事项,有关事宜详见附件1、附件2。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请贵单位于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贵单位纸质版材料,胶装成册一份(加盖骑缝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大兴区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205室。
二、报送材料:
1、《租赁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信息表》(附件2,并加盖孵化器运营主体公章)
2、《免租企业合同信息汇总表》
3、孵化器租赁非国有房屋相关材料:
1)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非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产权性质的材料(以备案时系统提交材料为准,加盖公章)
3)房产证及房屋产权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存在转租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转租方与房屋产权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转租方公章)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4、孵化器向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相关材料:
1)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租赁合同(孵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租减免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型及无法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企业提供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材料(加盖承租方公章)
6)承租方在大兴区纳税证明(加盖公章)
7)承租方办公现场照片(彩打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落实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政策的通知.docx
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落实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政策的通知.docx
附件2: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申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补贴操作指引.doc
附件2: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申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补贴操作指引.doc
附件3:免租企业合同信息汇总表.xlsx
大兴区科委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王潇丽 ;联系电话:010-6926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