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7日,我区发布了《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顺政发〔2019〕16号),政策试行三年,已于2022年4月6日到期。为了做好政策兑现收尾工作,拟定于2024年1月15日截止受理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引进项目区域经济贡献达标奖励;
2.平台类中介机构引进项目奖励。
二、项目引进时间
中介机构引进项目完成注册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6日之间(2023年为项目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
三、截止日期
2024年1月15日
各申报单位引进项目符合政策奖励标准并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请于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因此次兑现为已到期政策兑现的收尾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9498170
附件1:顺政发〔2019〕16号《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pdf
附件2:《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申报指南(收尾)》.doc
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