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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截止兑现《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奖励资金通知
栏目:顺义区 发布时间:2023-12-18

2019年4月7日,我区发布了《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顺政发〔2019〕16号),政策试行三年,已于2022年4月6日到期。为了做好政策兑现收尾工作,拟定于2024年1月15日截止受理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引进项目区域经济贡献达标奖励;

  2.平台类中介机构引进项目奖励。

  二、项目引进时间

  中介机构引进项目完成注册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6日之间(2023年为项目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

  三、截止日期

  2024年1月15日

  各申报单位引进项目符合政策奖励标准并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请于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因此次兑现为已到期政策兑现的收尾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9498170

       附件1:顺政发〔2019〕16号《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pdf

  附件2:《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实施办法申报指南(收尾)》.doc



  顺义区促进中介机构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