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09 14:49 来源: 区商务局
各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即日起将启动项目申报及初审工作。现向全区征集2022年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项目,请各相关单位广泛通知,组织企业积极填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主要支持9个方向,重点支持商务发展领域内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促消费、稳增长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项目;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等。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典型示范类项目。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北京市东城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四)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六)除上述申报条件外,各申报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应从其要求。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附表1);
(二)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附表2);
(三)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附表3);
(四)2022年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表(附表4);
(五)商业流通发展项目初审企业承诺表(附表5);
(六)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七)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八)升级改造类项目应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
(九)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报指南中有明确材料要求的还应一并提供。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东城区商务局(为提高项目申报效率,请申报企业先行提交申报材料完整电子版,并电话告知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格式及完整性预审确认后,再行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区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五、申报时限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项目,市商务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为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各项目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7月1日前将第一批项目完整申报材料递交东城区商务局。最后一批项目请于2022年12月6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递交东城区商务局(新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便民服务设施及促进餐饮业发展项目按申报指南要求申报时限前10个工作日将材料递交东城区商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二)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资金后,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支持企业发展类项目,项目单位自获得支持资金之日持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如有违反,原则上应退回相应支持资金。
(三)对于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根据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它事项
具体支持内容详见附件或市商务局官网(http://sw.beijing.gov.cn/zwxx/zcfg/gfxwj/202206/t20220606_2730456.html)
区商务局联系人:高翔 刘杰
联系电话:67079127、67079118
邮箱:swwghfzk@bjdch.gov.cn
政策解读及附件详见:
东城区2022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申报通知政策解读及附件
附件东城区2022年度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申报通知政策解读及附件.zip
东城区商务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