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和北京市工作要求,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区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昌平区节能低碳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