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园企服中心 2022-06-28 12:06
依据《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第四条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丰台科技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2021年度国高新奖励企业名单》(见附件1)中的企业准备以下材料:2.有效期内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系统上显示的注册地所在园区须为丰台园,如图所示)
或在“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平台”(http://120.52.185.156:28068)提交申报成功页面截图;
3.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复印件。请各企业于2022年7月1日18点前,将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以PDF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ftyqfcx@163.com,文件名称为:名单中的序号+公司全称,比如“1+北京xxx公司”。收到以上电子版资料,经核对无误,我委将陆续拨付款项至由企业报送的银行账户内,请注意关注微信群内的通知。请名单中企业指派一名联系人,扫微信二维码(附件3)手动进群,进群后修改名称为“名单中序号+企业名称+姓名”,以便相关工作的开展。
3.微信群二维码.docx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