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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昌聚工程”人才发展平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栏目:昌平区 发布时间:2022-09-16

为进一步落实《昌平区支持“昌聚工程”高层次科技人才暂行办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助推区域人才发展平台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将启动2022年度“昌聚工程”人才发展平台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流程

本次“昌聚工程”人才发展平台评审工作分为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发展服务平台。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院士工作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工作站和央地、校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海外人才创业园、双创空间载体。

申报评选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核、专家评审、研究审议和落实待遇等环节。人才发展平台申报资格条件、评选流程和激励办法按照《昌平区支持“昌聚工程”高层次科技人才暂行办法》(京昌人才办发〔20201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政策条款由专项办负责解答。

二、日程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2022919日至1010

1.“昌聚工程”评选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未来科学城国际人才大厦,设立申报咨询答疑热线,开展全程答疑工作;

2.本次“昌聚工程”人才发展平台评审工作采用线下申报形式开展,项目申报相关政策,以及《申报指南》、《申报表》等材料详见本通知附件(或登录“昌平区‘昌聚工程’人才评选申报系统”首页下载申报相关模板材料,首页网址:http://cjrc.bjchp.gov.cn/

3.各申报单位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准备申报附件材料。准备齐全后将电子版《申报表》及扫描版申报附件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admin@sgwltec.com.cn,供专项办进行项目初审。

(二)项目审核阶段:20221011日至23

1.评审机构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后,列出校核材料清单;

2.专项办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对需要校核的企业、人才、机构相关情况进行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

3.专项办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昌聚工程”专项办线下受理窗口,由评审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4.将复核无误的材料分类整理后报送专家评审组。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21024日至114

评审机构按照申报项目类别邀请不同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报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审议实施阶段:202211月至12

1.召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拟支持项目名单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及激励额度;

2.专项办按照政策规定落实资金奖励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将申报推荐工作作为人才平台发展激励的有效手段,同时要求对申报材料、时间节点等申报事项进行严格把关。

四、组织机构

1.“昌聚工程”专项办

咨询答疑热线:010-8190580081905812

邮箱:admin@sgwltec.com.cn

办公地址: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一街3号院2号楼(G座)六层


 

附件1:关于印发《昌平区支持“昌聚工程”高层次科技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昌人才办发[2020]1.pdf

附件1:关于印发《昌平区支持“昌聚工程”高层次科技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昌人才办发[2020]1.pdf

附件2:2022“昌聚工程”平台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2“昌聚工程”平台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2“昌聚工程”平台申报表.zip

附件3:2022“昌聚工程”平台申报表.zip

附件4:申报单位诚信声明(模板).doc

附件4:申报单位诚信声明(模板).doc

附件5:推荐函(模板).docx

附件5:推荐函(模板).docx


 

  

                           昌聚工程专项办

                                     20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