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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
栏目:昌平区 发布时间:2022-04-15

按照《2022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区将开展全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现将《2022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严格申报及公示程序,做好实际种植面积、申报主体、补贴资金等各项申报核准,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户手中,激发广大农户种粮积极性,稳定种粮农民的收益。

  

  2022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要求,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市范围内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涉农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粮食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

  今年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各涉农区可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及本市粮食生产目标,确定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四、工作要求

  涉农区和首农食品集团抓紧组织实施,于4发放完毕5中旬前将补贴发放情况报农业农村财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乡)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

  (三)及时发放补贴。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银行账户中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四) 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镇(乡)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附表:1.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

            3.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

            4.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