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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栏目: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2-03-25

中直有关单位、北京市各影视剧制作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总局通知的报送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EMS寄送至我局。

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作品人物小传;

(三)作品分集大纲;

(四)作品完整剧本;

(五)编辑阐述(不少于3000字);

(六)“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不少于2000字);

(七)剧本版权登记信息和书面承诺。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U盘各一个;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石老师,010-64081040

咨询电话:010-64081231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