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促进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平政发〔2022〕12号)和《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京平政发〔2024〕24号)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政策申报、审批工作,现修订《平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促进和服务的实施细则》,请认真执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关于印发《平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促进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