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产业园区: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本次认定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22 年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评审工作拟认定三类园区,包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名)”“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园区在申报时均按“市级 文化产业园区”进行申报,市文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园区 发展质量进行分类认定。
已认定的 2020 年度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应按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评审通过后方可纳入 2022 年度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名单,才能继续享受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相关政策服务。
二、申报时间
2022 年 8 月 15 日(周一)至 8 月 17 日(周三),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根据《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京文领办发〔2020〕4 号,以下简称《办法》),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名)、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 区均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有较完整的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符合《北京城市总体 规划(2016 年-2035 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2. 建设运营管理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活动符合国家和 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前一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3. 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应是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注册的法 人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能够有效组织开展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园区及园区入驻文化单位所生产和提供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申报前 一年内未发生意识形态问题;
4. 建设或改造已完成,具有符合文化产业集聚发展要求的物理空间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且截至申报时入驻率达70%以上;
5. 有相对明确的产业定位和行业特色,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门类,符合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截至申报时, 集聚的相关文化单位数占已入驻单位总数的比例应达70%以上;
6. 有良好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体系,能够较好地为入驻文化单位提供发展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打造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 公益文化活动;
7.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根据《办法》,“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园区社会效益(党建工 作情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文化产业公共服务情况、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等)和经济 效益(园区文化产业总收入、总纳税额、地均收入、地均纳税额等)综合水平体现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特征,特色显著,具有较强示范性和代表性,对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显著的引领促进作用。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数量不超过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数量的 10%。
根据《办法》,“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名)”认定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园区社会效益(党建工作情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文化产业公共服务情况、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等) 和经济效益(园区文化产业总收入、总纳税额、地均收入、地均纳税额等)综合水平优秀,具有一定示范性和较强发展潜力。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名)评选数量不超过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数量的 10%。
四、提交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应以建设运营管理机构为申报主体按期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由各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填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 1)、《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表》(见附件 2),准备各类证明材料(见附件 3)并装订成册。以上材料一式六份,须在指定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附电子版光盘一份,提交至朝阳区委宣传部。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6509984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报送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 33 号朝阳区政府南楼 224 室
朝阳区委宣传部
2022 年 8 月 12 日
附件1:真实性声明
附件2: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表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